廉政动态 首页 > 廉政动态 > 系列报道

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三)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3/24 14:45:27 点击:276

  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敢于善于斗争、勇于自我革命的纪检监察队伍,不仅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能否高质量发展,还是关系到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大事。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来对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高度重视,要求纪检监察队伍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捍卫纪检监察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行了许多积极有益的实践探索。本期选取部分派驻党政机关纪检监察组和中管高校纪委,结合工作实际分享相关经验做法。

  ——编者

坚持刀刃向内强化自我监督

  浙江大学纪委坚持把加强政治建设和强化政治监督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健全内控机制,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以更加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铁军。

  加强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监督首责扛在肩上。高校纪委的使命职责是通过监督保障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国之大者”落实。围绕这一目标,校纪委不断加强政治建设,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和制度法规,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履职尽责意识,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高校政治监督内涵外延的学习研讨,进一步凝聚共识,增强思想行动自觉。加强对学校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监督,既督促检查各单位落实情况,又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职尽责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以铁的信念、铁的纪律、铁的担当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执纪执法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校纪委认真贯彻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部署,严格落实双重领导体制,主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浙江省纪委监委的领导和监督,认真做好定期报告、专题汇报、突发事件报告等工作,并就执纪执法中的疑难问题及时请示指导。健全校纪委向学校党委请示报告工作机制,通过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听取纪委工作汇报,纪委书记与党委书记、校长沟通请示汇报工作,在校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上全面检视剖析问题等形式,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在同级党委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校纪委主动接受师生群众的监督,每年将履职情况公布到校内办公网,自觉诚恳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和评价;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前,广泛听取二级单位纪委和师生群众的意见建议;聘请10名教师和学生为特邀监察员,建立特邀监察员监督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

  坚持刀刃向内,不断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内控机制。防止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出现问题,关键要强化自我监督。校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分设案件审理室和监督检查室,科学配置纪委内部权力,严格落实查审分离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健全议事决策制度、问题线索集体研判专题会议制度等,严格问题线索处置报批程序,切实加强对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监督。制定《浙江大学问题线索处置工作规程(试行)》,绘制“1+7”项工作流程图,规范57项文书模板,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精细化、精准化、精确化。建立健全校纪委书记与二级单位纪委书记经常性“一对一”谈话制度,要求二级单位纪委每年向校纪委报告年度工作情况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强化校纪委对二级单位纪委的监督和指导。注重把好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对拟任干部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同时在培养使用过程中推动关键岗位定期轮岗交流,尽可能避免在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中出现监督者与被监督对象“关系密切”的情况,减少高校“熟人社会”干扰。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纪检监察队伍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锤炼过硬的思想作风、能力素质。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着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只有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才能有效监督保障高等学校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坚持学思践悟,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纪检监察工作首先是政治工作,高校纪委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为保障引领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作出贡献。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期间,深刻阐释西迁精神的核心和精髓,勉励广大师生要大力弘扬西迁精神,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校纪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聆听西迁前辈事迹报告,与西迁博物馆合作撰写《铁轨上的西迁路、铁律下的西迁人》文章,引发师生强烈共鸣。校纪委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担负“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严格内部管理,在加强正面教育引导的同时敢于动真碰硬,严防“灯下黑”。

  坚持锤炼本领,增强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与水平。纪检监察机关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必须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练就高强本领。加强制度建设,校纪委制定纪委全委会议事规则,规范纪委全委会议事决策程序;制定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办法,实现对干部选任意见的精准回复;制定信访举报与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实施办法、纪检监察谈话函询实施办法、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实施办法、党员纪律处分程序规定等多项工作制度,形成业务工作制度闭环。组织开展多轮业务培训,专题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内容,选派干部参加上级机关的案件查办工作,联合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廉政研究中心开发多个调研课题。

  坚持从严管理,完善内控机制建设。随着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中管高校纪委内设机构改革步伐逐步加快。校纪委积极构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将内设机构调整为综合事务与案件审理室、信访与案件监督管理室、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各室职能职责更加清晰,干部选配管理不断优化。严格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校纪委制定纪检干部行为规范,明确“不准发表、传播违背党中央精神的言论;不准组织、参加小圈子活动;不准隐瞒个人有关事项;不准接受监督、巡视单位及审查调查对象的宴请及礼品礼金;不准利用职权、职务影响谋取私利;不准私自处置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和涉案财物;不准私自打听案情及插手、干预办案;不准采取不当审查调查措施;不准泄露任何工作秘密;不准打官腔、摆架子、耍特权”。


信息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Copyright © 2009-2019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技术支持:数字引擎
地址:浙江省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文蔚路521号 邮编:315000 电话:0574-87600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