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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科技学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方案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2/10 13:03:53 点击:953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推动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根据上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党委、纪委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督工作目的
督促学院各工作小组、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和学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工作措施,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全力维护学院师生生命安全健康,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监督工作内容
1、监督推进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
领导监督检查各工作组、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包括各关键环节的责任是否到岗到人,各项工作部署传递落实是否高效快捷。监督二级学院工作小组是否完备,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是否到位。
2、监督推进疫情防控的动态排查工作
监督检查动态排查工作的落实,监督“日报告”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审核环节是否严格。监督领导班子成员掌握动态摸排情况。监督延期开学返校、不得提前返校等要求的落实情况。
3、监督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及执行
督促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各类突发应急预案,并明确相关责任。督促建立完善学院医学隔离点或临时应急隔离观察场所,并明确相关责任。监督检查疫情防控预案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4、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检查值班制度落实情况、门卫管理和履行防控措施情况、重要场所、部位日常消毒情况、学院疫情防控宣传教育落实情况、疫情防控物资采购使用管理等情况。
5、及时通报、反馈和强化问责
及时传达上级纪委关于监督保障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有关问题通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抓好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疫情防控落实不力、消极应对的进行严肃问责。
三、监督工作分工
成立监督检查组,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组员由纪委委员、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和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组成。纪委委员负责对所联系二级单位的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负责对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对各工作小组、各部门、各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同时各组员积极协助组长开展其他监督检查工作。
四、监督工作方式
1、实地检查;
2、电话抽查;
3、数据核查;
4、问责督查。
五、监督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监督工作坚持在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的领导、指挥下进行,立足于监督再监督的职责定位,既全力支持配合各单位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又切实加强对工作人员履职尽责的监督,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高效有序顺畅开展。
2、坚持精准监督。监督不能干扰各单位部门疫情防控正常工作,重点通过健全监督网络,延伸监督触角,精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问题,以强有力的监督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3、服从组织安排。监督工作在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及时调整监督检查工作内容,切实做到全程监督、有效监督。
纪委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