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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紧盯“四风”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9/29 15:01:14 点击:754

各单位、部门:

2020年中秋、国庆将至,为继续紧盯重要节点,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根据省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开展正风肃纪明察暗访的实施方案》、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紧盯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宁波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现就中秋、国庆期间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作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提高政治站位,把在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宣教结合,统筹推进。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近期公开曝光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省纪委通报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过打招呼、发信号等多种方式,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有关纪律要求,积极营造良好过节舆论氛围。

二、严明纪律要求。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花卉、食品、月饼等节礼,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各类校友会、老乡会、战友会,严禁违规参与“酒局”“牌局”等,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三、加强监督检查。根据有关工作安排,省纪委机关、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将在两节期间联合开展正风肃纪明察暗访,重点结合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工作要求检查餐饮浪费及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协调有关部门检查违规参与酒局和酒驾醉驾、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及违规出入高档娱乐场所等问题。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也将于近期开展正风肃纪明察暗访,按照上级要求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生的顶风违纪行为,坚持发现即查、露头就打,严格依规依纪查处;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中秋国庆期间发生顶风违纪行为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各二级单位纪检委员要强化监督检查,突出重点、靶向发力,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优先处置,并及时报告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请各二级单位纪检委员于10月9日上午10:00前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填写附件4《科技学院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情况汇总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jinlu1@nbu.edu.cn。(纪检监察办公室联系人:金璐;联系电话:888501/511170)

 

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574-87600501

学院监督举报邮箱:ndkjxyjw@nbu.edu.cn


附件:

附件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典型案例.docx

附件2:甬纪通�?020�?1�?中共宁波市纪委关�?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pdf

附件3:浙纪通�?020�?0�?中共浙江省纪委关�?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pdf

附件4:科技学院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情况汇总表.doc


  

纪检监察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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