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倡廉洁 绘清风”清廉文化作品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12/6 13:58:16 点击:544

为营造浓厚的廉洁文化氛围,厚植清廉科院建设基础,根据学院2021清廉文化月活动文化培廉板块安排,经研究,决定面向全体师生开展倡廉洁 绘清风清廉文化作品竞赛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倡廉洁 绘清风

二、活动时间

2021126—10日征集作品

20211211—13日组织评比

三、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为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所有在校师生,作品可单独创作,也可集体创作,集体创作的作品作者最多不得超过 3 人,集体和个人都可选送多个作品。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组织宣传部、纪检监察办公室

承办单位: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

五、评比标准

(一)导向正确、主题鲜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二)创意新颖、构思巧妙、内涵深刻;

(三)表达清晰、内容完整、适宜传播;

(四)制作严谨,视觉效果精美;

(五)作品能够体现高校师生特色,聚焦校园清廉文化热点和焦点,紧扣“清明政风”、“清净校风”、“清正教风”和“清新学风”主题,有效反映清廉元素。

六、作品要求

(一)参赛者须承诺作品原创。作者对其参与作品的所有权、著作权、肖像权负有法律责任。如因剽窃他人作品或其他因参赛作品而产生的法律纠纷,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如给主办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二)作品表现形式主要为宣传海报,也可投稿书画作品,可采用电脑软件作图和手绘作图。

(三)作品规格

1.纸质作品规格:A3(或同比例放大)大小(建议使用较高克重纸张表现画面效果,采用素描纸请勿使用泛黄纸张);上色材料可以使用水彩、水粉、马克笔等。纸质作品完成后需将作品进行扫描并进行一定的美化。

2.电子作品格式 A3(或同比例放大)大小图像(JPEG),每幅作品文件大小不超过 100 M b,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七、评审及奖励标准

征集环节结束,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给予一定奖励。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获奖结果,并通过展览方式展示宣传。

八、其他说明

所有来稿恕不退还,请自行保留底稿。

所有获奖作品版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或者主办方指定的第三方拥有对征集作品公开发表、展览展示、编辑出版等无偿使用权。

各二级学院要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积极参与,请于20211210日(本周五)前,将作品电子稿(纸质作品在报送扫描件的同时须上交纸质版至艺术楼512办公室)及报名表报送至chriskrislu@163.com邮箱,邮件主题:XX学院+姓名+海报设计。

联系人:蔡文琪;联系电话:13738439095

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特此通知。

 

附件:“倡廉洁 绘清风” 清廉文化作品竞赛报名表.docx

 

 

组织宣传部、纪检监察办公室、设计艺术学院

2021126日       


Copyright © 2009-2019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技术支持:数字引擎
地址:浙江省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文蔚路521号 邮编:315000 电话:0574-87600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