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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要求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2/29 16:09:57 点击:593

  日前,浙江省纪委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要求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全文如下。

  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

要求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纪委,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省纪委各派驻(出)机构: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就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下发通知,对元旦春节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央纪委也专门下发通知,对元旦春节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出了部署。全省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通知精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各项要求落实,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一、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当前特别要不折不扣执行好中央关于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纪律规定,以及省委关于严禁违规参与“酒局”“牌局”等有关要求,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二、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刻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全面落实主抓直管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切实抓好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不断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各种方式,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着力营造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氛围。要把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的有关纪律要求的情况,作为检查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和检查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班子也要将此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开展对照检查。要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

  三、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节日期间明察暗访的力度和频度,持续开展正风肃纪行动,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运用“一键通”“人人拍”等手段,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要坚持从严执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顶风违纪违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查快办。要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责不到位、本地区本单位发生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要加大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的力度,着力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和廉洁自律要求,严格规范自身行为,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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