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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清廉科院”LOGO设计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11/5 9:52:33 点击:814

为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我院即将上线“清廉科院”微信公众号平台,用于发布工作动态、传播廉政实训、弘扬廉洁文化、开展廉政教育。现为打造良好品牌形象,扩大影响力,特面向全体在校师生征集“清廉科院”LOGO设计方案,欢迎广大师生踊跃参加。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活动主要面向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所有在校师生。作品可单独创作,也可集体创作,集体和个人都可选送多个方案。

二、征集时间

2019年11月5日至11月15日

三、征集要求

1.主题性:LOGO应以“清廉科院”廉政文化品牌为主题,构思新颖、寓意深刻,具有典型的象征意义和艺术特色。

2.标志性:LOGO应色彩鲜明、简洁大方,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便于识别、记忆与传播。

3.实用性:作品应便于制作和展示,适用于活动、会场、平面、网络等多种场合。

4.原创性: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四、投稿方式

1.应征作品需为A4标准幅面彩色稿,分辨率不低于800×600像素,统一采用JPG格式。

2.应征作品须配有文字说明,主要阐述设计理念及蕴含意义(300字以内)。

3.请于2019年11月15日前,将作品电子稿及word版文字说明打包发送纪委办公室,文件及邮件主题命名格式:“清廉科院LOGO+学院/部门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联系人:金璐;联系电话:87600501/511170;电子邮箱:363186088@qq.com

五、评审及奖励标准

征集环节结束,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出录用奖1名,奖励价值500元奖品,入围奖3名,奖励价值300元奖品,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获奖结果。

六、其他说明

所有来稿恕不退还,作品一经采用著作权属作者,版权和使用权属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所有。

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特此通知。

 

纪委办公室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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