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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5/29 13:38:31 点击:479
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院2024年警示教育月活动安排,为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并落实防控措施,相关通知如下:
一、排查重点
对照各单位、部门工作职责,围绕学院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大局,在涉及人、财、物、事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全面排查权力运行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
二、方法步骤
1.查找风险点。对照本单位、部门工作职责,针对人、财、物等重要管理岗位、选人用人、人才引进、意识形态、基层党建、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基建后勤、招标采购、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科研经费管理、招生考试、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兼职取酬、奖励补助、对外合作、产业学院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查找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
2.确定风险等级。根据廉政风险发生的几率或危害程度,将风险点划分为三级。一级风险是发生机率高的风险,或者一旦发生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等严重损害后果的风险;二级风险是发生机率较高的风险,或者一旦发生可能受到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等较为严重损害后果的风险;三级风险是发生机率较小的风险,或者一旦发生可能受到组织处理等一般损害后果的风险。
3.制定防控措施。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廉政风险点及风险等级,制定并细化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防控措施,明确风险防控任务要求,落实责任人。其中,一级风险点防控由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二级风险点防控由分管负责人负责,三级风险点防控由相应工作责任人负责。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把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作为推进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单位、部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亲自部署要求、亲自检查落实,确保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到位。
2.以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依法治院为重点查找风险点,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部门可能存在廉政风险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切实抓好廉政风险点查找及防控工作。
3.根据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取得实效,提升治理水平,推动事业发展,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4.在廉政风险点排查基础上,填写《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廉政风险点防控清单》(见附件),经二级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6月14日前将纸质盖章签字件报送纪检监察办公室(行政楼509),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yangjiaju@nbu.edu.cn。
联系人:杨佳炬;联系电话:87600501/674180
附件:2024年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廉政风险点防控清单.docx
纪检监察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
附件: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廉政风险点防控清单
单位、部门(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
风险点(问题清单) |
风险等级 |
防控措施(落实清单) |
责任人(责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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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责任人”一栏,一级风险点防空由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二级风险点防控由分管负责人负责,三级风险点防控由相应工作责任人负责。
2.请于6月11日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纪检监察办公室(行政楼509),电子文档发至邮箱:yangjiaju@nbu.edu.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