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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年度“清廉科院”建设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4/26 14:28:57 点击:627

各责任单位: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学院“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为。桅发挥“清廉科院”建设在学院事业发展中的保障作用,根据《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关于推进“清廉科院”建设的实施方案》(党字〔2019〕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学院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暨“清廉科院”建设推进会的部署,各责任单位要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科院”建设的总体要求,把“清廉科院”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抓好具体任务的部署、协调和推进。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各牵头单位(《实施方案》中列第一个逗号前的均为牵头单位)要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工作保“清廉科院”建设工作落实、落地。

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施方案》和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思考,分年度细化《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2021年度推进“清廉科院”建设工作计划,形成工作内容清单,分解各项建设任务,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年底,由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书面汇报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况?

请各责任单位于5月8日(下周六)下班前,按照附件1格式要求,将本单位《2021年度推进“清廉科院”建设工作计划表》报送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行政楼509室)。纸质材料须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jinlu1@nbu.edu.cn。

联系人:金璐     

联系电话:888501/511170


附件:

附件1�021年度推进“清廉科院”建设工作计划表.docx

附件2: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关于推进“清廉科院”建设的实施方案.docx


 


纪检监察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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