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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科技学院“清廉文化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11/16 14:49:32 点击:195
各下属党委、党总支部,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明各项党规党纪,提升党员干部及广大师生的责任担当和廉洁自律意识,增强廉政风险防控能力,推动“清廉科院”建设,学院决定开展2022年“清廉文化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二、活动时间
2022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
三、活动内容
有计划地在学院组织开展“十个廉”活动,具体如下:
(一)学纪明廉。活动期间,各下属党委(党总支部)组织全体干部、师生党员开展党纪法规专题学习教育,观看廉洁教育专题片、学习典型案例剖析材料。警醒党员同志时刻紧绷纪律之弦,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二)育贤培廉。组织学院纪检干部开展“清风学堂”学习活动,开展党风廉政监督员履职培训,增强监督执纪信念,提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三)观案警廉。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进一步提升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增强廉政意识、筑牢反腐防线。通过内网、微信公众号推送警示教育案例,突出分层分类教育。
(四)撰文颂廉。组织开展身边的清廉故事征文大赛,择优刊登在纪检监察网站、“清廉科院”“清廉宁大”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促进清廉学风、清廉教风、清廉校风与清廉政风建设。
(五)文化润廉。组织宣传部、纪检监察办公室在校园打造“廉洁文化微景观”,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通过内网、微信公众号推送廉洁文化、廉政文化资料,营造浓厚“清廉科院”氛围。
(六)文汇品廉。学工部牵头举办“清廉科院”廉洁文艺节目竞赛,各下属党委(党总支部)结合清廉单元建设,以“清廉”“正气”为主题,通过视频形式报送合唱、独唱、舞蹈、诗朗诵、小品、相声、书画(伴音舞)、话剧等形式的文艺节目,主办方组织评审,颂扬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勤勉向学,鞭笞贪污腐败,反对铺张浪费、不正之风等。
(七)座谈析廉。各下属党委(党总支)组织党政干部、专任教师、辅导员、行政人员等各类代表开展党风廉政座谈,分析交流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意见建议,进行廉洁提醒,进一步提升廉洁从政、从教意识。
(八)述职修廉。12月初,各下属党委(党总支部)向学院党委和纪委书面报告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向学院纪委现场报告履职情况。
(九)巡查督廉。11月下旬,对各下属党委(党总支部)开展院内巡查工作,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与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十)践行创廉。开展学院廉洁文化品牌建设评比,各下属党委(党总支部)结合工作实际与专业特色,开展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喜闻乐见的清廉文化活动,结合已有经验进行提炼总结,书面汇报本单位廉洁文化品牌及建设情况,由纪委组织评比,记入年度党风廉政考核得分。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清廉文化月”活动的重要性,根据学院总体安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本单位各项活动的落实。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二级网站、宣传栏、微信平台等渠道展示“清廉文化月”活动开展情况,着力营造遵规守纪、崇尚廉洁的校园氛围。
(三)结合实际,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深化“清廉文化月”活动内容,把学习成果转化成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改进作风,提升工作质效,推动学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请各下属党委(党总支部)根据学院“清廉文化月”活动安排,结合各自实际,形成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并于12月9日前简要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填写附表(电子版)报送纪检监察办公室。活动中的宣传报道(图文)可随时发送纪检监察办公室,确保宣传时效。
联系人:金璐;联系电话:87600501/511170
电子邮箱:jinlu1@nbu.edu.cn
纪检监察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