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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5/29 18:48:04 点击:476

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学习传达省市及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会议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纪律、守规矩、明底线、知敬畏,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清廉科院”建设,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定于2023年6月在全院范围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加强党性教育、师德师风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干部师生自觉抵御腐败行为,实现正向激励、反面警示效果最大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育人氛围,为学院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活动主题
    严纪律 守规矩
    三、活动内容
    (一)观看一部警示教育专题片。各单位、部门利用党支部等学习主阵地,通过线上、线下双渠道,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直观、生动地教育干部、教师以案为鉴、以案明纪,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开展一次综合调研督查工作。由组织宣传部、纪检监察办公室牵头到各二级学院、部门督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学院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党委巡查相关内容建设情况,纪律教育、廉洁教育开展情况等。通过综合调研督查来推动学院各项事业规范有序发展。
    (三)组织一次纪检干部警示教育会。组织纪检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党纪法规,同时选取违纪问题典型案件,以案为鉴、以事为镜,深入剖析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及其教训警示,提醒纪检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始终绷紧纪律之弦。
    (四)举办一场清廉微电影/视频比赛。组织广大师生以“清廉”为主题,展现党的二十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新风貌新实践,描绘新时代新征程的恢弘气象。
    (五)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各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采取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对班子成员、重岗重责人员等开展廉政谈话。
    (六)举办一次廉洁端午教育活动。各二级学院在端午佳节来临之际,举办特色廉洁教育活动,引导干部、师生自觉远离“节日病”,大力弘扬新风正气。
    (七)组织一次毕业生廉洁教育。2023届毕业生中开展廉洁教育活动,做好线上线下宣传及从业寄语发布,各二级学院通过上党课、开班会、签承诺等形式开展毕业生廉洁教育。
    四、活动要求
    (一)认真组织,压实责任。各单位、部门要落实领导责任,充分认识本次的重要意义,抓细抓实各项任务,确保组织实施到位,学习教育到位。
    (二)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创造性开展“自选动作”,丰富内容、创新载体,坚持效果导向,防止流于形式,切实提升警示教育的针对性。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部门要大力宣传警示教育月活动开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好警示教育月活动情况,形成浓厚氛围。
    请各二级学院将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的统计情况(附表+照片),于6月26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同时,请将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投稿,录用情况将记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
    联系人:杨佳炬;联系电话:888501/674180
    联系邮箱:1936682760@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警示教育月活动统计表
    警示教育月活动统计表.doc

纪检监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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