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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廉洁文化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0/16 10:30:49 点击:1060
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切实增强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思想自觉,充分发挥廉洁文化浸润人心、引领清风正气作用。现根据上级指示开展两则廉洁文化活动,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活动内容
1.“象廉杯”清廉剧本作品创作大赛(参赛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ESdkjZNj3Hw-e_Z-dQ0uyw)
请按网站通知,以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为单位填报附件1:《××学院“象廉杯”参赛报名信息汇总表》报送截止日期:11月6日前。
2.“廉潮甬动”廉洁摄影大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请以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为单位填报附件3:《××学院“廉潮甬动”参赛报名信息汇总表》。【注意!!】在向学院报送摄影作品参加市教育局评选的同时,务必同步注册登录该展官网报名投稿。报送截止日期:12月4日前。
二、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部门积极组织师生报名参加,并加强对创作内容的把控,“象廉杯”活动不做强制要求建议各二级学院积极参加,“廉潮甬动”廉洁摄影大展作品每个二级学院至少报送1份。2023年11月6日前将“象廉杯”参赛作品电子材料、参赛报名汇总表统一发送至联系邮箱,2023年12月4日前将“廉潮甬动”参赛作品电子材料、参赛报名汇总表统一发送至联系邮箱,纪检监察办公室将统一收集上报。
联系人:纪检监察办公室 杨佳炬(87600501/674180),yangjiaju@nbu.edu.cn。
附件1:《××学院“象廉杯”参赛报名信息汇总表》
附件2: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首届廉潮"甬"动·清风"丽"影廉洁摄影大展征稿工作的通知》
附件3:《××学院“廉潮甬动”参赛报名信息汇总表》
附件2: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首届廉潮甬动·清风丽影廉洁摄影大展征稿工作的通知》.pdf
纪检监察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