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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违规办宴 书记紧急叫停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1/4 8:42:29 点击:557
在全国上下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的当下,云和县国税局干部叶某青竟无视中央三令五申,顶风违纪,借“乔迁之喜”敛财,不得不让人愤慨和汗颜。幸亏云和国税局党组书记吕建勇紧急叫停,才让违纪案紧急刹车,未造成更加严重的恶劣影响。2017年12月21日,借“乔迁之喜”敛财的叶某青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该案有着哪些让人匪夷所思的经过?事情还得从云和县纪委收到的一封匿名举报信开始。
匿名信直指干部违纪
12月11日,云和县纪委收到一封匿名举报信,称“县国税局电话号码为139XXXXXXXX的工作人员,打电话邀请个体户于12月9日到XX大酒店吃晚饭。”短短两句话透露出一个重要信息:国税局干部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宴席。对违纪案件嗅觉敏感的纪检干部意识到:这其中是否存在违纪嫌疑?如果不是,那举报人为何又“指名道姓”举报呢?
事不宜迟,云和县纪委立即指派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调查。对违纪案件调查轻车熟路的纪检干部立即兵分两路:一路前往国税局核查举报件所反映的电话号码户主是否为国税局干部?近期该干部是否因婚丧喜庆举办宴席?宴席邀请人员名单中是否有管理服务对象?另一路前往XX大酒店,核查12月9日前后几天的宴席情况,预订人是谁?席开几桌?
兵分两路的调查人员很快就查明了事情真相。
事先报备却事后违纪
临近退休的叶某青是云和县国税局稽查局执行股的一名普通干部。10月30日,叶某青因乔迁新居向云和县国税局纪检组报告,预定于11月24日中午举办乔迁宴。鉴于其申报的酒席标准和规模都在纪律规定范围内,在叶某青签订了写有“不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邀请管理服务对象……”等内容的“廉洁承诺”后,云和县国税局纪检组予以备案。
不料,纪检组的备案竟成了叶某青借机敛财的“护身符”。乔迁宴当天,叶某青在邀请了20余桌亲朋好友的同时,还邀请了15名管理服务对象,并违规收受这15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8200元,该情况并未向纪检组报告。
初次敛财未被发觉,让叶某青有了“底气”。想着自己在国税局工作了四十来年,认识的大小老板不在少数,再过几年自己就退休了,何不借“乔迁之喜”在退休前捞一笔?于是他决定12月9日再次举办乔迁宴,并通过发短信、打电话的方式邀请云和玩具、阀门行业的部分企业负责人前来参加。
殊不知,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叶某青再次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乔迁宴的事情被云和县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吕建勇知道了。12月8日上午,吕建勇书记找其谈话,责令其立即取消宴席。党组书记的出面干预让叶某青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他立即取消了宴席。
“婚丧嫁娶、乔迁新居都乃人生大事,郑重操持本不为过,但对党员干部来说,如果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甚至借机生财,就是触到纪律红线了。”云和县国税局党组书记吕建勇说。
防止小患酿大疾
“叶某青身为党员干部,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五周年、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态势下,依然顶风违纪,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乔迁宴’,借机敛财,造成恶劣影响,应当受到严肃惩处。”云和县纪委审查人员表示。在查清了叶某青的违纪事实后,12月14日,云和县纪委出具《问题线索初核情况报告》,并将叶某青的问题线索移交云和县国税局党组立案调查处置。12月21日,叶某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中央三令五申不准大操大办,我却心生贪念想借机捞一笔,幸亏吕书记及时找我谈话制止了我,避免我再次违纪,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叶某青做出了深刻检讨,并于12月13日将违规收受的礼金如数退还。
“近年来,云和县纪委加强压力传导,落实‘两个责任’,让我这个第一责任人增强了责任意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云和县国税局党组书记吕建勇说,“在干部队伍管理上,我们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县纪委的要求,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脉搏,把好不良苗头的‘提醒关’。对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案变成大案。”(丽水市纪委市监委)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