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更多
- 关于报送2024年“清.. [4-17]
- 经济责任审计公告.. [4-11]
- 关于报送2024年审计.. [3-19]
- 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 [12-29]
- 关于开展科技学院202.. [11-15]
- 关于开展廉洁文化活动相.. [10-16]
-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 [9-20]
- 关于参加第二届“廉潮杯.. [8-1]
- 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 [5-31]
- 学院正风肃纪第二十九次.. [5-30]
【一定之规】巡视组来了,被巡视地区和单位千万别做这些事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10/29 13:45:04 点击:439
巡视工作应当依靠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开展。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增强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应当鼓励和支持干部群众向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营造自觉接受监督、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有利于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良好氛围。
根据相关规定,被巡视地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该地区(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设计/王婵 文案/段相宇)
信息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