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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中纪委网站通报10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其中浙江4起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4/14 8:37:56 点击:691
4月1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2016年3月查处的10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我省查处的4起问题中,2起问题的当事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起问题的当事人被司法机关判刑。
这4起问题具体为:
1.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政府村镇办原副主任兼区第二自来水厂原副厂长黄孝川收受回扣等问题。黄孝川在担任大门镇西片引水工程业主代表期间,收受该工程实际承包商给予干股分红共计10万元;在担任大门镇中片引水工程业主代表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对本应核减的20余万元工程款未予核减,并在事后收受工程实际承建人现金2万元;利用职务便利,在为单位采购产品时,收受回扣1.5万元。黄孝川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收缴违纪所得,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新昌县梅渚镇马家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张晓南骗取拆迁补偿款等问题。张晓南利用职务便利,三次伙同他人弄虚作假,共同骗取拆迁补偿款共计150 万余元,其中张晓男分得99万余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村拆迁中谋取利益,收受现金12万元;未经批准,占用集体土地1361平方米建造厂房,总建筑面积957平方米。张晓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杨家相村党支部原支委委员邵炳良骗取补偿款问题。邵炳良利用职务便利,虚报畜禽数量及畜禽养殖棚面积,骗取补偿款3.73万元。邵炳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
4.江山市农业局农业机械管理总站原站长周利顺收受他人财物问题。周利顺利用落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验收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共计12.1万元。周利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
附: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原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0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