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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1年“清廉科院”廉洁文艺汇演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11/22 15:09:34 点击:501
各下属党委、党总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提升党员干部及广大师生的责任担当和廉洁自律意识,培育廉洁文化,推动“清廉科院”建设,根据2021年科技学院“清廉文化月”活动安排,学院决定举办“清廉科院”廉洁文艺汇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正风气 廉洁心 科院行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2月15日下午13:00
2.地点:小剧场
三、活动对象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全体师生
四、组织单位
主办: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组织宣传部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工部
承办: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党员之家工作委员会
五、作品要求
1.内容要求:节目尽量以原创或改编为主,以“清廉”“正气”为主题,内容表达颂扬勤政廉政、提倡廉洁奉公、弘扬浩然正气,鞭笞贪污腐败、反对铺张浪费、抨击贪赃枉法和不正之风,颂扬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勤勉向学、敬业奉献等,格调高雅,积极向上。
2.形式要求:以合唱、独唱、舞蹈、诗朗诵、小品、相声、现场书画(伴音舞)、话剧等形式进行。
六、选送安排
请各二级学院积极动员、精心组织,每个学院选送1-2个节目。
于11月30日16:00前将节目名单及大致演出内容做简要介绍发送至ndkydyzjcxsj@163.com邮箱进行节目初审,有条件的可直接附表演视频一份。并请每个节目指定1-2名负责人加入活动通知QQ群:941820242。后续将安排时间对选送节目进行表演审核筛选,于12月9日最终确定入围汇演节目。
七、评比安排
主办单位将安排评委现场打分,评选出优秀文化作品奖,设置一、二、三等奖,给予一定奖金或奖品。
八、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精心筛选文艺节目,用心编排演出作品,确保文艺节目有较高的思想性、教育性和艺术性。本次活动将纳入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工作范畴。
2.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二级学院要在党员干部及师生员工中广泛动员,加强宣传,以此为契机,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和廉洁文化建设。
组织宣传部、纪检监察办公室、学工部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