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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2年度“清廉科院”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4/25 9:56:57 点击:581
各责任单位、二级学院: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学院应用型深度转型发展的关键之年。为充分发挥“清廉科院”建设成效对学院事业发展的保障作用,纵深推进“清廉科院”建设,根据《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关于推进“清廉科院”建设的实施方案》(党字〔2019〕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各责任单位要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科院”建设的总体要求,把“清廉科院”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抓好具体任务的部署、协调、推进。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各牵头单位(《实施方案》中列第一个逗号前的均为牵头单位)要做好牵头协调工作,确保“清廉科院”建设工作落实、落地。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开展“清廉单元”建设,不断推进学校的党风政风、教风学风升级,促进风清气正良好教育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的全面形成。
各责任单位和二级学院要结合《实施方案》和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思考,按年度细化《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2022年度推进“清廉科院”建设工作计划,形成工作内容清单,分解各项建设任务,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年底书面汇报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请各责任单位、二级学院于5月6日(周五)下班前,按照附件1格式要求,将本单位《2022年度推进“清廉科院”建设工作计划表》报送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行政楼509室)。纸质材料须盖章及主要负责人签字,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jinlu1@nbu.edu.cn。
联系人:金璐
联系电话:888501/511170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2022年度推进“清廉科院”建设工作计划表.docx
附件2: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关于推进“清廉科院”建设的实施方案.docx
纪检监察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